
關于2016年勞動節期間調整公司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幅度等事項的通知
來源:鑫期風字〔2016〕9號 時間:2016-04-29 瀏覽:3651次
尊敬的投資者:
根據各期貨交易所相關通知,公司經研究決定,對勞動節前后部分品種的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做如下調整:
1、 自2016年4月28日結算時起,
鄭州商品交易所 硅鐵、錳硅和動力煤的交易保證金調整到12%;玻璃、白糖、PTA的交易保證金調整為11%;棉花和甲醇的保證金不做調整,其余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調整為10%。 所有期貨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為5%。
上海期貨交易所 螺紋和熱軋卷板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調整為13%。其余期貨合約不調整。
2、 自2016年4月29日結算時起,
大連商品交易所 焦炭、焦煤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調整為14%,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7%。其余合約不調整。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3、 自2016年5月3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結算時起,鄭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調整前水平。焦煤、焦炭、螺紋和熱軋卷板的交易保證金和漲跌板幅度不再恢復。
4、 連續交易時間提示:4月29日當晚不進行夜盤交易;5月3日所有品種集合競價時間為08:55-09:00;5月3日當晚恢復夜盤交易。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貨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