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發上期所——關于做好2017年清明節期間市場風險控制工作的通知
來源:上期發〔2017〕43號 時間:2017-03-28 瀏覽:3710次
各會員單位:
2017年清明節臨近,根據我所休市安排的公告,4月2日至4日為節假日休市。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清明節前后部分品種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幅度限制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若2017年3月31日未出現單邊市,當日收盤結算時起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幅度限制調整如下:
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9%調整為10%,漲跌幅度限制由7%調整為8%。
其他品種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幅度限制仍按現行規則執行。
二、2017年4月5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漲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起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幅度限制如下:
銅、鋁、錫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9%調整為8%,漲跌幅度限制由7%調整為6%;
白銀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8%調整為7%,漲跌幅度限制由6%調整為5%。
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幅度限制恢復至原有水平。關于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的其他各項規定按照《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執行。
三、請各會員單位做好風險防范工作,根據投資者的持倉及風險情況適當提高保證金的收取比例,嚴格投資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資者謹慎運作,理性投資,節日期間做好技術系統的維護和網絡安全工作,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貨交易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