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發鄭商所——關于調整動力煤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續費標準的通知
來源:鄭商函〔2021〕204號 時間:2021-05-11 瀏覽:2100次
各會員單位: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十條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結算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經研究決定,對動力煤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續費標準作如下調整:
一、自2021年5月13日結算時起,動力煤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2%,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8%,其中2106、2107、2108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5%,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10%。
二、自2021年5月11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動力煤期貨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30元/手,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30元/手。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