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發鄭商所——關于調整部分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交易手續費標準的通知
來源:鄭商函〔2022〕105號 時間:2022-03-03 瀏覽:1904次
各會員單位: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十條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結算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經研究決定,對部分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交易手續費標準作出如下調整:
一、自2022年3月4日結算時起,動力煤期貨2205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60%,動力煤期貨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301及2302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40%。
二、自2022年3月3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動力煤期貨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50元/手,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50元/手;純堿期貨2205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0元/手,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20元/手;菜油期貨2205合約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2元/手。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