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調整上期所、能源中心、鄭商所部分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來源:鑫期運字〔2023〕34號 時間:2023-07-19 瀏覽:1750次
尊敬的投資者:
根據上期發〔2023〕225號、上能發〔2023〕46號、鄭商函〔2023〕526號的通知,經公司研究決定,自2023年7月19日(星期三)結算時起:
上海期貨交易所:
螺紋鋼、熱軋卷板、不銹鋼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4%,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5%;
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5%,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6%;
紙漿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3%,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6%;
白銀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6%,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7%;
線材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4%,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7%;
燃料油、石油瀝青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7%,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8%;
錫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9%,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10%;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20號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5%,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6%;
低硫燃料油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7%,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8%;
鄭州商品交易所:
菜粕期貨23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8%,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10%;
尿素期貨23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5%,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停板幅度與現行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停板幅度不同時,則按兩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執行。其他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水平維持不變。
鑫鼎盛期貨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