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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錢監管持續升級
來源:鑫鼎盛期貨 時間:2021-05-28 瀏覽:13391次
十八大以來,中央高度重視金融安全工作,這也是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具有戰略性的大事。其中,反洗錢正是維護金融安全、完善國家治理和促進雙向開放方面的重要“抓手”。
而隨著經濟社會活動快速發展和日益復雜,各類犯罪與洗錢活動相互交織滲透,洗錢手段不斷翻新,涉案金額持續攀升,給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威脅。反洗錢工作任重道遠。
根據央行公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對614家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反洗錢義務機構開展了專項和綜合執法檢查,依法完成對537家義務機構的行政處罰,處罰金額5.26億元,處罰違規個人1000人,處罰金額2468萬元。同時,2020年,人民銀行下設的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共接收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報送可疑交易報告258萬份。各級人民銀行發現并接收的重點可疑交易線索16926份,開展反洗錢調查7804次,向偵查、監察機關移送線索5987次。
可以說,反洗錢監管正在升級。從處罰數據來看,金融機構反洗錢方面存在的較大的不足與改進空間。于百程坦言,從非銀支付機構角度來看,部分洗錢詐騙等行為通過第三方支付渠道實現資金轉移,顯示出第三方支付機構在反洗錢管理上存在重大漏洞。未來,第三方支付機構應當按照《辦法》中的要求做出相應安排,特別是在特約客戶準入審核,交易風險監測、商戶分類巡檢等方面強化反洗錢風險監測。
2021年,反洗錢監管持續升級。4月份,央行各地分支機構公布罰單,因存在反洗錢違法違規行為,多家銀行、券商、支付公司“赫然在列”。據《中國經營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4月15日,因反洗錢不力被處罰的機構累計罰款金額超過1億元。自FATF(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第四輪互評以來,央行明顯加快了對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反恐融資監管力度。然而,在數字時代,由于涉及數據范圍廣、分布散、歷史數據多、業務場景復雜,金融機構在開展反洗錢治理中仍面臨嚴峻挑戰。
反洗錢成為重點監管領域,亦是不少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受罰的重災區。按照《反洗錢法》,在我國應履行反洗錢義務的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信托公司、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及央行確定并公布的從事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