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節選交割結算部分)
來源: 時間:2010-11-12 瀏覽:4001次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
第七章 交割結算
第六十八條 股指期貨合約采用現金交割方式。
股指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以交割結算價為基準,劃付持倉雙方的盈虧,了結所有未平倉合約。
第六十九條 股指期貨交割結算價為最后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后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股指期貨的交割結算價進行調整。
第七十條 股指期貨的交割手續費標準為交割金額的萬分之一,由交易所向結算會員收取,交易所有權對交割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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