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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頁--投資者教育--防范非法證券期貨專欄【期海護航】期貨經紀業務篇:交易指令的執行與錯單處理
來源:中期協發布 時間:2015-04-13 瀏覽:4713次
【期海護航】期貨經紀業務篇:交易指令的執行與錯單處理
期貨經紀業務篇
第七章 期貨經紀業務流程及注意事項
九、 信息、培訓、咨詢及注意事項
期貨市場的高風險性、專業性要求投資者具備一定的期貨專業知識。投資者在進行期貨交易過程中,期貨公司為其提供信息、培訓與咨詢服務。
期貨公司應當在其營業場所或者網站向投資者提供期貨市場行情、信息及與交易相關的服務,但提供的任何關于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投資者參考,不構成對投資者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投資者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能以根據期貨公司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要求期貨公司對其交易虧損承擔責任。
期貨公司可以以舉辦講座、發放資料及其他方式向投資者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投資者有權向期貨公司咨詢有關期貨交易的事項,期貨公司應當予以解釋。
另外,投資者還應當及時了解期貨監管部門及期貨交易所的法律、法規和規則,并可以要求期貨公司對上述內容進行說明。投資者也有權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了解自己的賬戶情況,期貨公司應當給予積極配合。
有關期貨公司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投資者可以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www.cfachina.org)的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公示數據庫進行查詢。期貨公司應當在其營業場所提供必要的設備,以便投資者登錄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公示信息。
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當前網上交易已經成為最普遍的交易方式。投資者在使用期貨交易軟件前,應當進行全面了解,遇到疑問時,可以向期貨公司進行咨詢。期貨公司也需要向投資者介紹交易軟件的功能或者給予必要的培訓,以便投資者更好地開展期貨交易。
五、交易指令的執行與錯單處理
(一)交易指令的執行
投資者下達的交易指令應當包括投資者賬號(或交易編碼)、品種、合約、數量、買賣方向、價格、開平倉方向等內容。期貨公司有權審核投資者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期貨交易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性。當確定投資者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期貨公司有權拒絕執行投資者的指令。
投資者在發出交易指令后,可以在指令全部成交之前向期貨公司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的,投資者則應當承擔交易結果。
由于市場原因或者其他非期貨公司所能預見、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導致投資者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無法成交的,期貨公司不承擔責任。
(二)錯單處理
交易過程中,投資者對交易結果及相關事項向期貨公司提出異議的,期貨公司應當及時核實。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期貨公司在收到投資者的異議后,可以將發生異議的持倉合約進行平倉或者重新執行投資者的交易指令,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一方承擔。
期貨公司錯誤執行投資者交易指令,除投資者認可的以外,交易結果由期貨公司承擔。
十、費用及注意事項
(一)手續費標準及其確定
投資者參與期貨交易,應當向期貨公司支付期貨交易和交割手續費。手續費的收取標準按照雙方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
當遇到新品種上市時,在操作層面,期貨公司和投資者之間難以逐一協商一致,為此,《期貨經紀合同》一般約定,期貨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將新品種手續費收取標準通知投資者,投資者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定時間內與期貨公司協商。如果投資者未提出協商請求,直接參與新品種交易,則視為同意期貨公司通知的手續費收取標準。
(二)其他費用
除了前述手續費外,投資者還應當支付期貨公司向期貨交易所、結算機構代付的各項費用及稅款。
(三)注意事項
手續費標準的確定、變更也是需要投資者高度重視的事項。在與期貨公司協商確定、變更手續費時,投資者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在選擇期貨公司時,要比較各公司手續費收取標準,但不要一味追求低手續費。手續費是期貨公司為投資者提供服務而收取的費用,是期貨公司重要的利潤來源之一,也是投資者參與期貨交易的成本支出。由于期貨交易采用T+0交易,投資者交易越頻繁,手續費支出越多。如果投資者選擇的期貨公司手續費收取標準較高,相同交易頻率下,投資者將支付更多的手續費。在比較極端的個案中,投資者交易虧損的很大一部分是源于手續費支出。但另一方面,也不建議投資者一味追求并選擇低手續費的期貨公司,還應當考慮期貨公司的綜合服務質量。合理收費是期貨公司提供良好服務的保障,這些服務包括高素質的人員服務、專業的研發能力、技術設備的配套升級等。因此,投資者在與期貨公司簽訂《期貨經紀合同》前,應當綜合了解行業手續費總體水平,以及其他期貨公司手續費收取標準,選擇收費適宜的期貨公司簽訂《期貨經紀合同》。
2.應當了解行業手續費變動情況,視需要向期貨公司提出手續費調整的協商要求。當前,期貨行業手續費收取水平不斷變化,總體呈下降趨勢。投資者與期貨公司在《期貨經紀合同》中確定手續費收取標準后,應當關注行業手續費變動情況,如果發現行業手續費收取水平已經明顯低于此前合同約定的手續費標準,投資者可以視需要向期貨公司提出手續費調整的協商要求。否則,投資者可能為此支付較高的交易成本。
3.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手續費標準,不要簽署空白合同。手續費收取標準是《期貨經紀合同》的重要事項之一,應當由投資者和期貨公司雙方協商,共同確定。但在實踐中,由于期貨公司在合同簽署中環節較多,往往由投資者先行簽署,再交期貨公司按照其內部流程完成簽署。在這個過程中,有時出現投資者簽署空白合同的情況,投資者只在合同尾部簽字蓋章,合同中其他空白處由期貨公司統一填具。這種情況實質上等于減少了雙方協商確定合同空白事項(含手續費收取標準)的過程,投資者完全同意由期貨公司單方確定合同的全部內容。這種做法可能會使投資者支付過高的手續費,現實中也有這方面的案例和糾紛。因此,建議投資者不要簽署空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