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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非法期貨宣傳活動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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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鑫鼎盛期貨 時間:2016-12-06 瀏覽:3627次
3、現在一些投資中介打著代理外國公司名義從事黃金期貨交易,搭建一個網上非法黃金“期貨”市場(俗稱“網上炒金”)騙取交易費用等。一些股民無法查清這些外國公司的身份,以及是否在中國有代理,難以辨別真假,誤中圈套。請證監部門就此給網民一些警示,另外證監部門對這一情況有何應對措施?
答: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國證監會對黃金期貨市場進行集中統一監管,未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黃金期貨交易及相關活動。不屬于期貨交易的商品或金融產品的其他交易活動,由國家有關部門監管。
截至目前,國內投資者可以進行上海期貨交易所的黃金期貨交易,通過商業銀行進行黃金交易所的實物黃金的投資,也可以商業銀行紙黃金的投資。
所謂的“地下炒金”是一種俗稱,實質上是變相的黃金期貨交易。“地下炒金”活動有不同的形式: 一是一些機構或個人設立皮包公司,代理國內的機構或者個人進行海外黃金期貨的投資。這些公司一般都與某些國際期貨經紀公司合作,由這些期貨經紀公司替國內機構或個人在國際市場上開各種名義賬戶,提供電子交易系統,可以炒作包括紐約黃金市場、香港黃金市場、倫敦黃金市場在內的全球主要市場的黃金衍生品種。一些“黃金公司”還代理客戶在境外電子平臺上進行倫敦金交易。這種交易也叫作外盤交易或境外保證金交易。二是一些公司設立交易平臺,提供黃金交易服務,并要求投資者在指定賬戶存入一定的資金進行交易。在這種交易形式中,開設交易平臺的公司一般都會充當做市商角色,根據國內或國際黃金市場交易情況,提供黃金買賣報價,獲取點差收入或交易手續費收入。投資者可以進行現場交易,也可以通過網上或電話委托進行交易。由于沒有實現客戶資金封閉運行,投資者面臨自己資金被公司挪用的風險。交易的風險頭寸可能會全部集中在提供交易平臺的公司上,也可能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地下炒金”是典型的非法黃金交易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如果參與其中,其合法權益將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因而風險和社會危害性極大。按照規定,“地下炒金”由人民銀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