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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專欄
您的位置:首頁--投資者教育--防范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專欄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典型【案例3】無法兌現的紙面財富
來源: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7-11-14 瀏覽:3982次
一、案情摘要
南京的李先生最近總是對著電腦上一堆冰冷的數字發呆。2012年4月,李先生和老鄉投入300多萬元在鹽城恒豐商品交易服務有限公司開戶,這是一家經營大蒜、白菊花等農產品的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公司。當時由于大蒜產量大減,價格從5000元漲到8000元,李先生大賺了一筆。可是好景不長,從6月20日起,李先生發現自己賬戶里的結余資金(含保證金和盈利款)無法出金,這意外著所有的盈利只是賬面數字而已,不能提取。在此之后,鹽城市開發區公安分局陸續接到1300余人就同一情況報案。
經調查,恒豐公司存在挪用交易商資金、虛擬資金交易等問題,資金缺口達1.85億元,涉及交易商約3000人。恒豐公司采用集中競價和保證金方式進行標準化電子合約交易,并為買賣雙方提供履約擔保,其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從事的交易活動構成非法組織期貨交易。公安部門已將恒豐公司相關負責人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挪用資金罪逮捕。目前,該案已作出判決。恒豐公司已被當地政府勒令停業。
二、風險提示
1.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公司,經營期貨業務。投資者應加強自我防范意識,在進行期貨交易前,應登錄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相關機構是否具備期貨經營業務資格,不要被“低門檻、高收益”迷惑,以免參與到非法期貨活動之中,造成財產損失;一旦發現自己受到此類非法活動侵害,應當及時向當地政府舉報或向公安機關報案。
2.按照《關于規范期貨保證金存取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期貨交易出入金實行銀行第三方存管制度,以保證資金安全。如果發現相關機構要求投資者將資金存入其賬戶里,應當加以警惕,并向相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