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資者教育
關于防范“套路貸”違法犯罪風險提示
來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時間:2020-09-21 瀏覽:3620次
我省作為東南沿海省份,社會投融資歷來比較活躍,民間借貸盛行已久,有效提高了社會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但同時一些行業亂象甚至違法犯罪活動頻發,其中以“套路貸”最為典型,嚴重危害公民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典型案例
2018年,福州市公安機關開展統一收網行動,打掉以魏某某為首的典型“套路貸”黑社會性質組織,在福州、南平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數十人。經查,2013年以來,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等人通過招攬社會閑散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成立多家“房產服務有限公司”,以公司化模式管理,有組織地實施詐騙、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虛假訴訟、強迫交易等案件300多起,攫取非法財物達6400多萬元,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如林某被詐騙案:2013年12月31日,受害人林某因急需用錢到涉案公司借款25萬元,被誘騙以臺江區江濱西大道一處房產作抵押,并簽署房產過戶全權委托等合同,扣除砍頭息3萬元后受害人實際僅借到22萬元。2014年9月,嫌疑人魏某某將上述房產過戶給他人,經鑒定房產價值為230多萬元。
經法院審理,魏某某等62人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詐騙、敲詐勒索等罪,數罪并罰,分別執行有期徒刑25年至2年不等,并處罰金。
法律明確規定
“套路貸”,是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并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采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對于在實施“套路貸”過程中多種手段并用,構成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虛假訴訟、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搶劫、綁架等多種犯罪的,應當根據具體案件事實,區分不同情況,依照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數罪并罰或者擇一重處。
套路貸特征
一、設置誘餌,偽造借貸假象。以“迅速放款”“無抵押”“低息便捷”等引誘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協議時以行規為由,誘騙借款人簽下高于借款本金一倍甚至數倍的欠條,偽造假象,為后續“索債”埋下伏筆。借款人會被告知無需擔心、只是例行程序、正常還款不影響,使人放松警惕。
二、制造陷阱,肆意認定違約。非法放貸方以故意失聯、電話故障、系統問題等多種手段,導致還款日借款人無法正常還款,終致逾期。此時,這些放貸方就以違約的名義收取高額滯納金、手續費。若無法償還,借款人會被引誘去其他放貸平臺“借新還舊”,貸款本息會“滾雪球式”增長。
三、刻意留痕,虛增貸款金額。非法放貸方先將合同金額轉入借款人賬戶,同時要求借款人在銀行柜臺將虛高部分取現再返還平臺,留下“銀行流水與合同金額一致”的表面證據。
四、巧立名目,誘簽不利協議。通過玩文字游戲,制造合同漏洞。同時,設立“違約金”“保證金”“中介費”“服務費”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陰陽借款、房產抵押等明顯不利于被害人的各類合同,導致借款人違約,從而非法占有借款人財產。
五、軟硬兼施,濫用暴力催收。通過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以及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軟暴力”手段索取非法債務,使人產生心理恐懼。部分放貸方使用比如門口潑漆、撬門鎖、尾隨借款人等方式恐嚇借款人,甚至采取暴力方式催逼借款人還款。
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福建省公安廳提醒廣大公眾: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量入為出理性借貸,不要不計后果盲目借貸;要選擇有貸款資質的正規金融機構貸款,不要輕信沒有資質的非正規公司虛假宣傳廣告。遇到不法侵害,要及時向警方報案,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要被不法分子恐嚇、威脅,在“套路貸”的陷阱中越陷越深。如發現“套路貸”違法犯罪線索,請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同時,也告誡“套路貸”犯罪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實施“套路貸”犯罪活動終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打擊和制裁,希望從事過此類犯罪的人員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坦白違法犯罪事實,檢舉揭發違法犯罪,爭取從輕處理。
舉報電話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 各地公安局掃黑辦
福州市 0591-83302075 0591-87763006
廈門市 0592-2668685 0592-2262365
漳州市 0596-2622960 0596-2622901
泉州市 0595-28388571 0595-22180305
三明市 0598-8288872 0598-8962525
莆田市 0594-2696880 0594-2772721
南平市 0599-8068376 0599-8829967
龍巖市 0597-2208890 0597-2363110
寧德市 0593-2889095 0593-7182233
平潭綜合實驗區 0591-23163493 0591-243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