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國九條”下期貨公司創新轉型的思考
來源:鑫鼎盛期貨莆田營業部轉自期貨日報 時間:2014-05-21 瀏覽:3223次
新“國九條”的頒布,體現了政府對期貨市場改革發展的重視,為期貨市場的創新發展打開了廣闊空間。豐富期貨品種和期權工具,鼓勵機構投資者以對沖風險為目的使用期貨衍生品工具,支持期貨經營機構探索綜合經營、自主創設產品等重要舉措為期貨公司帶來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放寬業務準入,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等交叉持牌的業務牌照管理制度,拓展了期貨公司的經營范圍。同時,也將有更多類型的機構參與期貨市場競爭,期貨公司未來面對的競爭對手、競爭內容和競爭方式將更加復雜。
未來幾年將是期貨公司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也將是行業洗牌、重塑格局的重要時期。在此期間,明確市場定位、搶占市場先機的期貨公司會迅速崛起,但對部分期貨公司而言,將不得不面臨生存困境甚至面臨被兼并重組的境況。轉型源于市場環境的轉變,創新發展的需要迫使期貨公司要重新定位,探索新的商業模式,明晰轉型方向和目標。
抓住行業本質,明確期貨公司作為期貨、期權及衍生品專業服務商的基本定位
期貨行業的本質是提供以期貨、期權及衍生品為手段的風險管理服務和財富管理服務。伴隨中國期貨市場二十多年的發展,期貨公司作為行業重要的經營主體,在利用期貨市場進行風險管理服務方面積累了寶貴經驗。但在資本、渠道等方面,較銀行、保險(放心保)、證券等金融機構具有明顯差距,而且短期內難以改變。因此,期貨公司應發揮自身優勢,抓住期貨行業本質,明確期貨、期權及衍生品專業服務商的基本定位。
期貨公司未來的轉型發展要立足本源,始終堅持以期貨、期權及衍生品業務為主營業務,其他業務作為配套業務的戰略定位,圍繞客戶的多樣化需求展開創新,真正實現為投資者提供以期貨、期權及衍生品為手段的風險管理服務和財富管理服務。
立足創新,構建“通道+專業+資本”的期貨公司商業模式
與成熟期貨市場的期貨經營機構相比,我國期貨公司的商業模式單一,目前還停留在傳統的以經紀業務為主的模式階段。由于傳統期貨經紀業務的收入主要來源于期貨交易通道服務,缺乏個性化、高質量的服務和產品,價格競爭是主要競爭手段。
隨著競爭日益激烈,傳統經紀業務依賴于牌照資源、競爭同質化的弊端逐漸顯現,靠牌照壟斷、手續費收入的商業模式已經難以為繼。未來,期貨公司要充分利用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資產管理業務、風險管理服務子公司等新業務,轉變盈利模式,用專業和資本構筑期貨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期貨公司的“專業”指的是期貨公司在以期貨、期權及衍生品為手段的產品創新和專業服務能力,這也是期貨公司區別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專業能力。產品是期貨公司與客戶之間聯系的紐帶,只有開發出滿足客戶需要的產品,才能獲得客戶的青睞,才能在市場競爭中占據一席之地。產品是載體、是工具,服務是根本、是目的。“資本”指的是運用自有資本更好地滿足客戶需求,如做市商業務、倉單融資業務等。
以“通道+專業+資本”為核心的商業模式,有利于豐富期貨公司的產品供給,使得期貨公司能夠根據客戶的個性化需求,利用場內衍生工具,向客戶提供場外衍生產品,發揮期貨公司的專業價值,進而實現收入結構的多元化。OTC市場是期貨公司經營價值鏈的延伸,依托場內衍生工具,開展OTC業務,能真正發揮期貨公司的風險管理職能和財富管理職能。
找準行業價值鏈定位和創新著力點,走差異化發展道路
在美國期貨市場上,擁有FCMs、IBs、CTAs、CPOs等多種類型的經營機構。比如高盛,具有為客戶量身定制服務的能力以及強大的資產管理能力;ADM(亞達盟)在農產品(000061,股吧)領域的超強研發和服務能力;盈透(IB)以網上廉價的期貨經紀業務為主的電子商務模式;福四通(FS/STONE)以農村合作社為基礎的期現一體模式;新際模式(NEW EDGE)以軟件、IT為基礎的全球期貨經紀模式;德貝期貨服務于多家期貨公司的IIB模式;芝加哥交易公司(CTC)的做市商和自營商模式等。
目前,國內只有期貨公司和部分證券公司在經營期貨業務,類型過于單一,缺少市場需要的做市商、交易商等多樣化經營主體。
交叉持牌牌照管理制度放開,期貨公司在發展模式的選擇上不宜一味地追求大而全,期貨公司應結合自身資源優勢,選擇自身所擅長的領域精耕細作,而不是盲目跟從。期貨公司根據自身專業特點可向交易型、經紀型、資產管理型、綜合型、做市商等方向轉型,通過市場化的競爭,逐步形成綜合性、集團化大型期貨經營機構與各類專業性、特色化中小型期貨經營機構并存發展的差異化競爭行業格局。
期貨公司的創新轉型離不開整個資本市場創新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離不開制度層面的創新和推動。因此,在我國期貨行業創新發展提速、期貨公司創新轉型熱情高漲的發展態勢中,新“國九條”的頒布為期貨行業的創新發展增強了信心。新“國九條”文件出臺后的關鍵是要得到有效落實,監管制度和政策環境要為期貨公司的創新轉型創造有利的條件,為期貨公司創新轉型留有適當的試錯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