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機退潮 交割月效應加碼漲跌幅
來源:鑫鼎盛期貨 時間:2014-01-02 瀏覽:4598次
進入2014年首個交割月,商品漲跌互現,投機資金的撤退使得分時圖走得更加波瀾壯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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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規則及品種特性也使得一些前期炒作火熱品種如甲醇遠近合約冰火兩重天。根據交割細則,自然人及不具備甲醇生產、儲存、使用、經營或運輸資質的客戶不得參與甲醇交割。
1月2日早盤甲醇漲跌
2013年各月份甲醇交割量
交易所相關規定:
鄭商所: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稅專用(普通)發票的客戶不得交割;持倉量為非交割單位整數倍的相應持倉不得交割;不具備甲醇生產、儲存、使用、經營或運輸資質的客戶不得參與甲醇交割。菜粕交付增值稅普通發票。進入交割月前,不得交割的客戶應當將交割月份的相應持倉予以平倉。自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自然人客戶不得開新倉,交易所有權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行平倉。
大商所:自交割月份第一個交易日起,交易所對個人客戶交割月份合約的持倉予以強行平倉。
上期所: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客戶不允許交割。某一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后,自然人客戶該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為0手。自最后交易日前第二個交易日起,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直接由交易所強行平倉。自然人客戶不得進行黃金實物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