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家商品期交所出臺五一假期風控措施
來源:期貨日報 時間:2014-04-23 瀏覽:3582次
方面,自4月29日未出現單邊市,當日收盤結算時起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幅度限制調整如下:鋁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5%調整為6%,漲跌幅度限制由4%調整為5%;鋅、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6%調整為7%,漲跌幅度限制由4%調整為5%;、、天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7%調整為8%,漲跌幅度限制由5%調整為6%;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8%調整為9%,漲跌幅度限制由6%調整為7%。如遇上述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幅度限制與現行規則規定的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幅度限制不同時,則按兩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執行。
、熱軋卷板、瀝青、、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幅度限制仍按現行規則執行。
5月5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漲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起,上述品種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漲跌幅度限制恢復至原有水平。
連續交易的具體安排為:4月30日當晚不進行連續交易。5月5日黃金、白銀、銅、、鋅、鉛期貨品種集合競價時間為08:55—09:00。5月5日當晚恢復連續交易。
上期所同時提醒,FU1405合約的最后交易日為4月30日,交割日為5月5日至9日。會員單位應充分了解客戶的交割意向,提前檢查用于合約交割倉單的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申報和開具工作,切實防范交割風險。
方面,自4月29日結算時起,優質強筋、普通小麥、、粳稻、菜籽油、油菜籽、菜籽粕和動力煤等 8 個品種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至 6%。 5 月 5 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結算時起,上述 8 個品種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恢復至調整前水平。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方面, 自4月29日結算時起,將、、棕櫚油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5%,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7%。 5月5日恢復交易后,自豆粕、豆油、棕櫚油、、和鐵礦石各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兩個合約未同時出現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的第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上述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恢復至4%和5%。
對同時滿足《風險管理辦法》有關調整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合約,其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按照規定數值中較大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