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商所:夜盤交易時段可下達跨期套利指令
來源:上海證券報 時間:2014-07-03 瀏覽:3238次
⊙記者 朱賢佳 ○編輯 龔維松
大商所夜盤上線在即,昨日大商所發布信息,提示會員和投資者夜盤交易相關注意事項,并就投資者關心的夜盤交易期間的強平操作及套利交易指令等相關問題進行回復。在交易指令方面,棕櫚油和焦炭在夜盤交易時段可下達跨期套利指令,但暫無法使用跨品種套利指令。
交易所提示,夜盤交易推出后,交易日是指從前一個自然日的夜盤交易時段開始、至當天日盤交易時段結束的一完整交易時段,其中夜盤交易時段為一個單獨的夜盤交易小節,日盤交易時段包含第一節、第二節和第三節。如果遇到法定節日,法定節日前的第一個自然日21:00至次日2:30不進行夜盤交易,假日后的第一個自然日正常進行夜盤交易。
在集合競價方面,開設夜盤交易的品種,其開盤集合競價在夜盤交易時段開始前五分鐘內進行(20:55-21:00),日盤交易時段不再集合競價;如當日無夜盤,則集合競價順延至下一交易日的日盤交易時段開始前五分鐘進行(08:55-09:00)。未開設夜盤交易的品種,其開盤集合競價在日盤開始前五分鐘進行(08:55-09:00)。
在風險管理上,夜盤交易小節的強行平倉先由會員自己執行,除交易所特別規定外,對開設夜盤交易的品種,其自己平倉的時限為夜盤交易小節和第一節交易時間內;對未開設夜盤交易的品種,其自己平倉的時限為第一節交易時間內。若上述時限內會員未執行完畢,則由交易所強制執行。因結算準備金小于零而被要求強行平倉的,在保證金補足至最低結算準備金余額前,禁止相關會員的開倉交易。